问题 | 配偶之间变更房产离婚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配偶之间变更房产后离婚时的计算问题,具体可分以下几种情况来分析:
1.婚内约定变更: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能会通过书面形式对房产归属作出约定。 只要这份书面约定内容清晰、明确,不存在模糊或歧义之处,那么这种变更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 当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时,房产的分割通常会按照当初的书面约定来执行。 例如,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那么离婚时房产就会判给女方。 2.未约定变更: 倘若房产原本登记在一方名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变更为另一方单独所有,然而双方并没有作出特别的约定。 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产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原则上会进行均等分割。 当然,在实际分割过程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房产的来源, 3.涉及贷款房产变更: 如果房产还存在未还清的贷款,由于处于抵押状态,一般需要先将贷款全部还清,解除抵押手续后,才能够办理房产的变更登记。 离婚时,房产的归属以及剩余贷款的偿还问题,需要夫妻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通常情况下,取得房产的一方需要补偿给另一方相应的价款,并且要承担后续的贷款偿还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后,房产原登记在小朱名下。后小朱将房产变更至小丽名下,未明确约定。离婚时,小朱主张房产是自己婚前财产,不应分割;小丽则认为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双方产生争议。此外,若房产有贷款,变更及分割也成问题。 案情分析: 1、对于未约定变更情况,房产虽原登记在小朱名下,但婚姻存续期间变更至小丽名下,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法院会综合房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判决。 2、涉及贷款房产变更时,因房产处于抵押状态,需还清贷款解除抵押才能办理变更登记。离婚时,双方应协商房产归属及贷款偿还问题,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取得房产方需补偿另一方价款并承担后续贷款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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