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确定财产的归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确定财产归属,可参考以下要点:
一、区分财产性质 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是关键。 婚前个人财产,像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毫无疑问归各自所有。 婚后所得情况则较为复杂,例如工资、奖金,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生产经营收益,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某些财产归一方所有,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1.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可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财产的分割方式。 只要协商达成一致,就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处理,这样既能体现双方的意愿,也有利于快速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2.均等原则: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均等分割。 这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双方在财产分配上的基本权益。 3.照顾原则: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特殊财产的处理 对于房产、车辆等价值较大的财产,需要综合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具体因素判断归属。 例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房产,一般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婚前自己购买的房产应归自己,婚后经营店铺的利润也应全归自己;小丽则主张婚后财产应平分,且自己照顾家庭付出多应多分,尤其对婚后小朱父母出资登记在小朱名下的房产归属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购买的房产,在无特殊约定下,依法律规定应归小朱个人所有。 2、婚后小朱经营店铺的利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按相关原则分割,不能全归小朱。 3、小丽照顾家庭付出多,按照照顾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适当多分。 4、婚后小朱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小朱名下的房产,一般视为对小朱的赠与,属小朱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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