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判断,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通过个人资金购买的,并且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 在这种公证过程中,会明确表明该房产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就只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财产公证情况 夫妻双方在婚后对房产进行公证时,若明确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此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之后通过公证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 反之,若公证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 三、未明确约定情况 如果没有特别的公证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就属于个人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婚前小朱用个人资金买了房并做了公证,婚后小李认为房子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二人又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公证约定归小朱所有,小李对此有异议。此外,小胡和小丽婚后买房未做特别公证约定,小丽称是用自己婚前积蓄买的应属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婚前公证的房产,根据婚前财产公证情况,该房明确为小朱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房公证归小朱所有,按照婚后财产公证情况,此房应属小朱个人财产,公证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3、小胡和小丽的房产,若无特别约定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小丽若能证明是用个人积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则属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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