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依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婚前购买且公证为个人财产的情况 若一方在婚前就购买了房子,并且通过公证的方式明确该房子为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下,该房子无疑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它清晰地界定了财产的归属。 二、婚后购买且无特别约定的情况 要是夫妻在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便进行了公证,但只要没有特别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在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购买房产的资金往往也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或者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取得的。 例如,夫妻婚后用双方的工资积蓄购买了一套住房,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双方公证约定归一方所有的情况 若夫妻双方通过公证明确约定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此房产就属于约定归属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婚前小朱购买房产并公证为个人财产。婚后,二人又购买一套房,未特别约定归属且进行了公证。此外,夫妻还公证约定一套房归小丽所有。后两人感情破裂闹离婚,在房产归属问题上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购买且公证为个人财产的房子,依据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属于小朱的婚前个人财产,小丽无权主张共同所有权。 2、婚后购买且无特别约定的房产,因婚后夫妻收入通常视为共同财产,购房资金往往是共同出资,所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经公证约定归小丽所有的房产,按照约定,此房产属于小丽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