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闹离婚过程中一方不缴房贷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处于闹离婚的这个阶段,其中一方不缴纳房贷,这毫无疑问属于违约行为。
首先,夫妻双方理应尽最大努力去协商解决此事,清楚地划分出在房贷缴纳方面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倘若协商无果,那未缴纳房贷的一方就极有可能构成违约。 此时,守约的一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而言,包括补缴之前拖欠的房贷款项以及支付因逾期还款而产生的利息等。 与此同时,银行方面因为未按时收到还款,很可能会采取一系列的催收措施,严重的话还会将未还款的情况上报给征信系统,这将会对夫妻双方的信用都产生不良影响。 倘若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银行通常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的责任。 要是其中一方拒绝履行还款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先垫付这笔款项,之后再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向对方进行追偿。 总之,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必须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切不可因为房贷问题而引发更多难以解决的法律纠纷,以免给双方带来更大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闹离婚,小朱拒绝缴纳房贷。银行开始催收,小朱仍不理会。争议点在于小朱拒绝缴纳房贷是否构成违约,小李能否要求小朱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 1、夫妻闹离婚时,双方应协商房贷缴纳责任,小朱不缴纳且协商无果,构成违约,小李有权要求其补缴拖欠款项及支付逾期利息。 2、银行因未按时收款可能上报征信,影响双方信用。若房屋为共同财产,银行会要求共同还款,小李垫付后可诉讼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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