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经济补偿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协议书里约定了经济补偿,而一方却迟迟不予支付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
首先,应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 明确地告知对方其在离婚协议中所应履行的给予经济补偿的义务,以及如果不履行将会面临的后果,通过这种方式,尽量争取让对方主动履行义务。 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以及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旦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就有权向法院请求其履行。 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好一系列的材料,其中包括离婚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对方应给予经济补偿的相关证据等。 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和判断,然后作出公正的判决,要求对方履行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并且,为了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法院还可能会对拒不履行义务的一方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小李给小朱经济补偿,但小李迟迟不支付。小朱先与小李协商,小李仍不履行。小朱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小朱提供离婚协议等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小李支付补偿,小李仍不执行。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条款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小李不支付补偿违反协议约定。 2、小朱在协商无果后选择诉讼是合法维权途径,且提供相关证据有助于法院查明事实。 3、法院判决小李支付补偿是依法作出的公正裁决,小李拒不执行,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是保障小朱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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