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了房子贷款还没有还完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时房屋贷款尚未还清,通常存在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倘若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决定由其中一方继续承担贷款还款责任,与此同时,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假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在进行判决时,一般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作出裁决。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定房屋归某一方所有,该方继续负责偿还贷款,并且要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未获得房屋的那一方,其有权要求对方协助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等相关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尚未还清的贷款依然由取得房屋的那一方继续偿还。
如果取得房屋的一方没有能力偿还贷款,银行很可能会要求另一方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总之,在处理离婚时房屋及贷款的问题上,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全面综合地考虑各方的利益,以确保能够以公平合理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房屋贷款尚未还清,该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就房屋及贷款偿还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房屋归小朱所有,小朱继续还贷并给予小李补偿,但小朱后来无力偿还贷款,银行要求小李承担责任,小李对此有异议。

案情分析:

1、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归属及补偿方式是合理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虽然法院判决房屋归小朱,但贷款未还清,银行要求小李承担责任有一定依据,因该贷款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若小朱无力偿还,小李可能需承担相应还款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3: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