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双方私下写财产协议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双方私下所写的财产协议,在特定条件下具备有效性。
首先,此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被胁迫、欺诈等情况。 这意味着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是经过充分思考和自愿的,没有外界因素的干扰。 其次,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即不能有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然而,当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等财产时,存在一定风险,可能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是因为在法律上,对于这类财产的处置,可能需要经过特定的登记程序等,否则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完全认可。 所以,建议双方在签订协议后,将其进行公证。 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使其在法律层面更具权威性。 只要该私下写的财产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那么它就可以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的财产权益起到有效的保障作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私下签订财产协议。协议涉及房产等财产分配,但该房产未登记。后来小胡声称不知情此协议,主张自己作为善意第三人对该房产有权益,引发争议,焦点在于此私下财产协议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和小李签订协议是真实意愿体现,不存在胁迫、欺诈等,从协议形成的主观层面看,协议具备一定有效性基础。 2、协议若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在内容上是合法有效的。但涉及未登记不动产,面对善意第三人小胡,此协议可能无法得到法律完全认可,存在风险。 3、若小朱和小李对协议进行公证,能增加其法律效力和公信力,对双方财产权益保障更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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