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期间房贷对方不交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处于离婚这个阶段时,如果其中一方拒绝承担房贷还款责任,那么另一方可以先自行把房贷款项给垫付上,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因为逾期还款而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之后,没有承担房贷的那一方,必须按照事先约定的内容或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起自己应当分担的那部分房贷款项。 要是双方在房贷分担的事宜上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各种具体情况,像是在购房过程中各自的出资情况、双方的收入状况等等,然后判决出未承担房贷方应该承担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的方式。 与此同时,房产的归属问题以及后续的处理事宜也会被一起纳入考虑范围。 在还没有解决好房贷问题的这段时间里,房产依然处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状态,任何一方都不可以擅自对房产进行处置。 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房产进行保全,通过这种方式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夫妻离婚期间遇到房贷问题,一定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因为房贷问题而引发更多的纠纷和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处于离婚阶段,小朱拒绝承担房贷还款责任,小李为防逾期影响信用先行垫付。之后双方就房贷分担无法达成一致,引发争议,房产归属及处置问题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小李先行垫付房贷是合理的自我保护行为,能避免因逾期还款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2、对于房贷分担问题,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购房出资、收入状况等确定未承担方应分担金额及支付方式。 3、在房贷问题未解决时,房产为夫妻共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申请保全可保障双方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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