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时,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方式较为多样。
首先,倘若夫妻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依照他们协商后的结果来对房产进行分割。 然而,要是双方无法协商出一个统一的方案,一般情况下,就会着重考虑房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双方在该房产上所做出的贡献等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做出房产归某一方所有的判决,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补偿金额通常是房产的市场价值的一半,再减去尚未还清的贷款等债务。 特殊情形下,倘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除了双方另有约定之外,在离婚时,该房产会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则被认定为是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主张变卖房产分价款,小李想房产归自己并给小朱补偿,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且房产存在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特殊情况。 案情分析: 1、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分割,如约定房产归一方,另一方获经济补偿,或变卖后按比例分价款。 2、协商不成时,考虑房产实际状况和双方贡献等因素,一般判房产归一方,另一方获房产市场价值一半减去未还贷款等债务的补偿。 3、若房产一方婚前买婚后共同还贷,除另有约定,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补偿另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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