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自建房一方没有出资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一情形下,关于自建房的分割问题至关重要。
首先,务必明确该自建房的性质。 倘若此自建房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携手共同建造而成,通常应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进行分割时,第一步是由夫妻双方展开友好协商,共同确定各自在自建房中所占的份额。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分割比例。 这里的实际情况包含诸多方面,像建造费用的具体承担情况,以及双方对房屋所做出贡献的大小等。 未出资的一方,虽然没有直接投入资金,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对家庭的贡献也不容忽视。 这些因素都可能对自建房的分割结果产生影响。 总之,在分割自建房时,不能片面地只看出资情况,而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既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体现婚姻关系中的公平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共同建造自建房,后两人闹离婚,在自建房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出资比例分,自己出资多应占大头;小李则称自己虽未出资,但承担大量家务,为建房提供稳定环境,也应多分。 案情分析: 1、该自建房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应先协商确定各自份额,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分割比例,像建造费用承担及双方对房屋贡献大小等。小李承担家务对建房有意义,应综合考虑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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