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第二天买的房会被执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后的第二天购买的房产,在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执行的。
离婚后所购买的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已经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处理,之后一方再购买的房产,就与另一方没有直接关联了。 然而,倘若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即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 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交易。 一旦交易被撤销,该房产就可能会面临被执行的风险。 所以,单纯只是离婚第二天购买的房产,通常是不会被执行的。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疑虑,最好是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给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第二天,小朱购买了一处房产。之后,债权人小胡称小朱是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要求执行该房产,争议点在于此房产是否因恶意转移财产而应被执行。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购买房产不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离婚后所购房产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此房产与小丽无直接关联,通常不会被执行。 2、若小胡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小朱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行为,如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等逃避债务,小胡可申请撤销交易,该房产就可能面临被执行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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