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共同的房产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离婚情形下,夫妻共同房产的处理方式如下:
①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房产可通过协商来决定如何分割。 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会交由法院依据房产的实际状况进行判决。 ②倘若该房产是在婚后购置的,并且登记在了夫妻双方的名下,一般来讲,这种情况下会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一般会采取平均分割的办法。 ③要是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而在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还贷义务,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会归购买方所有。 同时,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需要由对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④倘若房产是由父母出资购买的,这就需要看出资时的约定情况了。 如果明确表示只赠与其中一方,那么此房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倘若没有明确约定,通常会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 总而言之,在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以此来确保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时,就夫妻共同房产分割产生争议。房产是婚后购买登记双方名下,但小朱认为自己出资多应多分;另有婚前小胡购买婚后与小静共同还贷房产,离婚时小静觉得补偿不合理;还有小李父母出资买房,未明确约定,小李认为是个人财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丽婚后购买登记双方名下房产,按规定一般应平均分割,出资多少不影响共同财产的认定,除非有特殊约定。 2、小胡和小静的情况,房产归购买方小胡所有,小静有权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3、小李父母出资买房未明确约定,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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