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按揭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这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是在婚后购置的,即便存在按揭贷款的情况,一般来讲首先应该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分割的方式。
因为夫妻双方对房屋都有一定的权益,通过协商可以更好地满足双方的需求和意愿。 2.假如双方协商不成,那么法院通常会作出判决,将房屋判给其中一方所有。 获得房屋的那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这个补偿的金额通常是该房屋目前的价值减去尚未还清的贷款之后的一半。 这样的判决既考虑到了房屋的实际价值,也兼顾了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投入和贡献。 3.对于尚未还清的贷款,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承担偿还责任。 这是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归其所有,所以继续偿还贷款也是其应尽的义务。 如果双方都希望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同时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 这样可以保证房屋能够归最有意愿和能力拥有它的一方所有。 4.要是这套房屋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而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在离婚的时候,房屋的所有权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此时,尚未归还的贷款被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由其独自承担。 而双方在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这些款项所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产权登记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体现了对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付出的认可和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购置一套房屋,有按揭贷款,离婚时就房屋分割产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小胡、小丽作为亲友各有不同建议。此外,小静婚前购房婚后与配偶共同还贷,离婚时在房屋归属等问题上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婚后购房,首先应协商分割,因双方对房屋均有权益,协商可满足彼此需求。 2、协商不成法院判决时,房屋判给一方,该方要给另一方房屋现价值减去未还贷款后一半的补偿。 3、未还贷款由获房方承担,若双方都要房可竞价,出价高者得房并补偿对方。 4、小静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产权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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