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可以反悔财产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内,关于一方对财产分割的反悔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倘若在离婚协议里已经清晰地约定了财产分割的相关条款,并且双方也已经在离婚登记机关递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同时领取了离婚证,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再反悔的。 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一旦经双方签字并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备案,便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它就如同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双方都应当遵守协议的内容。 然而,倘若在离婚登记之前,双方并没有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仅仅处于离婚冷静期内,那么其中一方是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与对方重新进行协商的。 如果协商未果,这一方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总之,在处理离婚冷静期内的财产分割反悔问题时,一定要根据具体的离婚进程以及协议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只有这样,才能够谨慎地处理相关事宜,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此前离婚协议约定了财产分割条款,冷静期内小朱反悔,想重新分割财产,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能否反悔成为焦点。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和小李已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经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产生法律效力,如同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此时小朱通常不能反悔。 2、若在离婚登记前,双方未最终达成一致,处于离婚冷静期,小朱可以就财产分割与小李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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