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公积金共同还贷还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关于公积金共同还贷的事宜,在特定条件下是依然有效的。
首先,倘若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中清晰地规定了公积金要用于还贷,并且双方都严格按照此约定去执行,那么公积金继续用于还贷这一行为就是有效的。 通常来讲,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通常会进行分割。 分割完成后,如果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继续使用公积金来还贷,那么这一方就必须要依照约定切实履行还款的义务,不能随意更改。 要是没有明确的约定,一般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确定后续的还贷方式。 总之,离婚后公积金共同还贷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后续的协商情况。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处理妥当,才能保障公积金在离婚后的还贷过程中能够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此前有房贷。离婚协议约定小李用公积金还贷,起初小李按时提取公积金还款。后小李因经济压力想停止用公积金还贷,双方就公积金是否继续用于还贷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公积金用于还贷,双方应按约定执行,小李应继续用公积金还贷,确保贷款正常进行,不能随意更改约定。 2、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虽分割,但按约定一方用公积金还贷,就应履行义务。若没约定,需双方协商确定还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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