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在处理时通常会遵循以下步骤:
①协商优先:离婚后,双方首先会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决定房子的归属以及后续的处理方式。 这是一种较为温和且能体现双方意愿的方式,双方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讨论房子该归谁所有,以及在出售、分割等方面如何达成一致。 如果能够顺利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的内容来执行,这样可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矛盾。 ②按份共有:倘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情况下会认定为按份共有。 此时,需要确定双方在房子中的各自份额,这可以根据购房时的出资比例、双方的约定等因素来确定。 确定份额后,其中一方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以体现公平原则。 ③整体出售: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可以协商将房屋出售。 在出售过程中,所得的价款会按照双方的份额进行分割,各自获得应得的部分。 这样既可以避免房子的闲置,又能合理地处理双方的财产。 ④法院判决:当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如双方的出资情况、房屋的居住使用情况等,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确定房屋的最终归属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遵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对于共同购买的房子归属产生争议。小朱主张按出资比例分割,自己应得大部分份额;小李则认为应考虑居住时长等因素重新分配。双方先是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之后也未就按份共有、整体出售等处理方式达成共识,最终小李将小朱起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协商优先原则下,双方没能友好协商解决,表明在房子归属及处理方式上分歧较大,无法自行达成体现双方意愿的协议。 2、按份共有需确定份额,本案中双方对份额确定标准存在争议,出资比例和居住时长等因素各执一词。 3、整体出售需双方协商一致,本案中双方矛盾较大,难以就出售达成统一意见。 4、法院判决时,会综合双方出资、居住使用等情况,依法确定房屋最终归属及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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