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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离婚给配偶法院还可以执行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子在离婚时已明确给到了配偶,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不能对该房子进行执行的。
这是因为此时房子已成为配偶的个人财产,而法院的执行行为必须是以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为依据的。
不过,如果出现以下这些情况,法院依然有可能对该房子进行执行。
其一,倘若离婚协议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违法的情形,那么导致房子归属的约定是无效的,这样的话房子就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就可以被执行。
其二,即便在离婚的时候房子已经给到了配偶,但是配偶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子依然登记在原夫妻双方的名下,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可以对该房子进行执行的。
总之,对于房子的执行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疑虑,那么建议大家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自己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房子明确给到小李。后小朱因债务问题被起诉,法院准备执行该房子,引发争议。焦点在于此房能否被执行,涉及离婚协议是否违法及房子有无过户等情况。

案情分析:

1、若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房子已明确归小李,成为其个人财产,法院不能执行,因法院执行应以被执行人合法财产为依据。
2、若离婚协议有违法情形致房子归属约定无效,房子仍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执行;若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仍登记在双方名下,法院也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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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3: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