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双方名字离婚后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在婚姻存续期间,倘若双方一同购买了房产并且将双方名字都登记在房产证上,那么到了离婚的时候,是可以通过协商来处理这处房产的。
如果协商没有结果,法院通常会依据出资等相关情况进行分割。 要是双方对于出资的比例有着明确的约定,那就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倘若出资比例并不明确,一般就会视为共同共有,然后平均进行分割。 在此过程中,倘若有一方主张拥有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需要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个补偿的金额可以参照房产的市场价值以及双方的出资等因素来确定。 另外,如果该房产已经设定了抵押等其他权利,在进行分割的时候,就必须要考虑到这些权利对房产处置所产生的影响,务必确保各方的权益都不会受到损害。 总而言之,当离婚涉及到房产证上有双方名字的房产分割问题时,需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多种因素,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让分割过程更加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且房产证登记两人名字。离婚时,他们对房产分割协商无果。小朱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对补偿小李的金额有争议,而且房产还设有抵押,如何分割需考虑多方因素,这成了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双方对房产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考虑出资情况。若出资比例明确则按此分割,不明确视为共同共有平均分割。 2、小朱主张房屋所有权,补偿小李的金额需参照房产市场价值和出资等因素确定。 3、房产设有抵押,分割时必须考虑抵押对处置房产的影响以保障各方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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