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0几年的婚姻离婚财产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长达三十余年的婚姻离婚财产分割历程中,首要的任务便是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其中涵盖了工资,这是夫妻双方在工作中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奖金,即因工作表现优秀等原因而获得的额外奖励;还有劳务报酬,像从事劳务工作所获取的报酬等。 通常情况下,会依据平均分割的基本原则来处理财产。 然而,倘若其中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像是重婚,这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又或者是虐待,对另一方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等,那么无过错方就有权利请求适当多分得一部分财产。 对于婚前财产,其性质较为特殊,归属于夫妻各自所有,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不会参与其中。 而婚后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增值部分,一般也会被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倘若存在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双方就必须共同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在实际进行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比如一方取得房产,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倘若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判决。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这一过程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确保能够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三十多年后打算离婚。他们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争议点在于小朱怀疑小李有重婚行为,若属实小朱认为自己作为无过错方应多分财产。他们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也需分割,还有共同债务偿还问题。 案情分析: 1、若小李重婚情况属实,按照法律,小朱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适当多分得财产。 2、对于共同财产中的工资等部分,若无过错情况,一般按平均分割原则处理,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也需合理分割。 3、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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