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房子转让给儿子算转移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前把房子转让给儿子到底算不算转移财产,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在夫妻感情已然破裂且有离婚打算之后进行的转让行为,大多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这是因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方通过这种方式让自己的财产变少,显然是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 然而,倘若转让行为是在夫妻关系持续良好的期间内发生的,并且是出于合理的缘由,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转移财产。 比如说,儿子确实急需住房,而父母出于对儿子的关爱以及实际需求的考虑,将房子转让给儿子,并且儿子也支付了合理的价款。 像这种儿子因为工作或者学习需要在本地购置房产,父母把房子转让给儿子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房款的交易行为,是具有合理性的,不能将其视为转移财产的行为。 总而言之,要确切判断是否为转移财产,必须全面综合地考虑转让行为发生的时间、背后的原因以及其合理性等诸多因素。 只有这样,才能做出准确的判定,避免因片面理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姻出现问题打算离婚,小朱在离婚前将房子转让给了儿子小胡。小李认为这是小朱在转移财产,小朱则称儿子小胡急需住房且支付了合理价款。双方对小朱转让房子给儿子小胡的行为是否属于转移财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转让房子是在夫妻感情破裂且打算离婚之后,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目的是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获取更多利益。 2、若转让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良好期间,且儿子小胡确实有合理需求并支付合理价款,就不应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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