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把财产全给女方了后悔了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将财产全给女方后能否要回,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协议离婚的情况 在协议离婚时,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财产全部给予女方。 那么在协议签订后的一年内,若男方认为财产分割存在问题,比如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女方采用了欺诈手段,例如故意隐瞒了某些重要的财产信息,或者对男方进行了胁迫,迫使男方同意将财产全给女方。 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之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进而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 不过,男方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这些法定的可撤销事由,否则法院很难支持其诉求。 二、诉讼离婚的情况 若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对财产分割作出了判决。 男方若想反悔并要回部分财产,需要证明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存在一些特定情形。 比如,女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通过这种方式侵占男方的财产等。 只有在证明存在这些情况后,男方才可以在法定的期间内申请再审,请求法院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的情形,通常来说,一旦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生效,男方就很难再要回已经分割给女方的财产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全给小丽。一年后,小朱称小丽签订协议时隐瞒重要财产信息、胁迫自己,想重新分割财产;小胡与小静诉讼离婚,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后,小胡称小静隐匿财产,想申请再审重新分割财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协议离婚时,若小朱能提供小丽欺诈、胁迫等充分证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若无证据,法院难支持其诉求。 2、诉讼离婚时,小胡若能证明小静存在隐匿等特定情形,可在法定期间申请再审重新分割财产;若不存在法定情形,法院判决生效后,财产分割通常难以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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