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年前没起诉离婚算转移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两年前没起诉离婚是否算转移财产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转移财产的具体界定 转移财产是在离婚相关情境下,一方为了在财产分割中获取更多利益或者防止自身财产被分割,而实施的一系列不当行为。 比如,将夫妻共同存款悄悄转移到他人账户;私自变卖夫妻共有的房产、车辆等贵重财产;故意毁损有价值的共同财物;或者毫无节制地挥霍夫妻共同积攒的财富等。 并且,这类行为通常是在离婚诉讼正在进行,或者夫妻双方已经明确有了离婚的想法,并且对财产如何分割存在潜在分歧的时候才会被认定。 二、两年前未起诉时的一般情况 如果是两年前没有起诉离婚,一般来讲,那时夫妻双方并没有正式进入离婚的法定程序,也就不存在实际的财产分割争议。 在这种正常的婚姻生活状态下,夫妻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使用、处分等行为,比如用共同存款进行正常的生活消费、为家庭购置必要的物品等,通常是不会被看作转移财产的。 三、存在的特殊情形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表明,虽然当时没有起诉离婚,但夫妻一方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离婚意图,而且其对财产的某些行为目的就是为了在未来离婚时多侵占对方应得的财产份额,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两年前小朱未起诉离婚,但将部分夫妻共同存款转到自己亲戚账户。小李认为小朱这是转移财产,小朱则称是正常的资金安排,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而言,两年前未起诉离婚,夫妻未进入离婚法定程序,不存在实际财产分割争议。若小朱转款是用于正常生活消费、家庭购置等合理用途,通常不视为转移财产。 2、若有证据表明小朱当时已有明确离婚意图,且转款目的是为未来离婚时多侵占小李应得财产份额,那么小朱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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