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打嘴巴子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临他人拖欠借款却迟迟未予偿还的困境时,债权人应于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之日起的三年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倘若超过此期限,债权人将无法借助法律手段有效地追索欠款。 然而,若自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在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债权人务必在法定时效期内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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