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给前妻的钱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该款项在离婚协议里有着明确的约定,规定了需要给付的具体金额,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回的。
离婚协议乃是双方经过自愿协商后达成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双方都应当依照协议的内容去履行各自的义务。 2.要是该款项是基于赠与这一行为而产生的,在赠与的财产权利尚未发生转移之前,赠与人拥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然而,倘若赠与的财产已经完成了转移,通常就不能再要回了,除非存在着法定的撤销情形,比如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的侵害等。 3.假如该款项是因为男方受到了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的影响才获得的,那么男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要求撤销这一行为并且要回相应的款项。 总而言之,要想确切地判断男方给予前妻的钱是否能够要回,就必须结合款项本身的性质、离婚协议当中的约定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和分析。 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具体的情境中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小朱给小丽一笔款项。后小朱想拿回该款项,争议点在于此款项能否要回,涉及款项性质、协议约定及是否存在非法情形等多方面因素。 案情分析: 1、若款项在离婚协议中有明确给付金额约定,因离婚协议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且具法律效力,小朱一般不能要回,双方应按协议履行义务。 2、若款项基于赠与产生,财产权利未转移前,小朱可撤销赠与;已转移的,除非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否则不能要回。 3、若小朱是受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影响给的款项,可起诉要求撤销行为并要回款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