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怎样处理好一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女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处理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可参考以下要点:
一、个人财产的归属 个人财产在分手后应归各自所有。 这里的个人财产范围比较广泛,例如一方通过工作获得的工资、奖金,这是其个人劳动所得;还有因继承或赠与获得且明确规定归个人的财产,像遗嘱中明确表明只由某一方继承的房产、特定人赠与一方并注明只归其个人的贵重物品等。 这些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在分手后无需进行分割,各自享有所有权。 二、共同财产的分割 1.若能证明为按份共有,那就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其中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在分手后就可以按照这个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 2.要是不能证明按份共有,一般会认定为共同共有。 此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例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若在同居期间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照顾子女更多等,法院在判决时会适当倾向于这一方。 三、财产证据的保留 在处理财产问题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像出资凭证、购买合同等,这些证据能清晰证明财产的归属和份额,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无法举证。 总之,双方最好先友好协商财产分割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未婚同居,分手后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的工资奖金等应归自己,而共同购买的房产应按出资比例分;小丽则主张多分得一些共同财产,称自己照顾家庭更多。 案情分析: 1、小朱的工资奖金等个人财产,属于其个人劳动所得,分手后应归小朱所有,这符合个人财产归属的法律规定。 2、对于共同购买的房产,若能证明出资比例,应按份分割;若无法证明,认定为共同共有,需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小丽若能证明自己对家庭付出多,可能会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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