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如何判断夫妻共同财产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断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效时,可着重参考以下几个要点:
1.财产取得时间: 一般而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这是在婚姻持续阶段通过劳动所获取的经济回报;奖金也是基于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工作表现而获得的额外收益。 此外,生产、经营所带来的收益同样如此。 而婚前财产,通常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不过,如果夫妻双方事先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则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归属。 2.财产来源: 婚后通过继承或者赠与方式所得到的财产,原则上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该财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遗嘱中写明某套房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该房产就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3.双方约定: 夫妻双方有权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 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一旦双方达成了合法有效的书面约定,那么该约定对夫妻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总之,要准确判断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量财产取得的时间、财产的来源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并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多年后欲离婚,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争议。争议焦点在于小丽婚后继承的一套房产归属,小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则称遗嘱明确表明房产只归她一人。此外,对于婚前小朱经营所得收益归属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 1、关于小丽婚后继承的房产,因遗嘱明确表明只归小丽一方所有,根据法律规定,这部分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归小丽个人所有。 2、对于小朱婚前经营所得收益,原则上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有特别书面约定,按照约定确定财产归属,若无约定,则该收益为小朱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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