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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出资买房离婚后房子归谁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屋的登记名字是出资方的时候,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是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如果另一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出资其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比如说,有相关的财务凭证或者其他能证明出资是夫妻共同努力的资料等。
要是房屋的登记名字是夫妻双方的,一般就会把它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就会按照共同财产的方式来进行分割。
双方可以先一起商量,确定各自在房屋中所占的份额。
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让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做出判决,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等这些因素。
如果在出资的时候就已经约定好了这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还有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所房屋依然是归出资方所有的。
这种约定就像是一个法律保障,只要符合约定的条件,房屋的归属就不会有争议。
总之,房屋到底归谁所有,需要把登记情况、出资约定等多个方面的因素都综合起来进行判断,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小朱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离婚时,小丽称出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并拿出财务凭证。此外,小胡和小静夫妻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对房屋份额协商不成。小李夫妻购房时书面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房屋归属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的案件中,若小丽证据能证明出资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小朱个人财产。
2、小胡和小静的情况,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本为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经济状况、家庭贡献等因素判决份额。
3、小李夫妻有书面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应归出资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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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0: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