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形里,夫妻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时候,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之类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倘若银行卡里的钱是由上述这些收入所得而来的,那在离婚进行财产分配的时候,就应该平均分给夫妻双方。 而婚前的财产以及它所产生的孳息,是各自归属于其所有者的。 所以,在婚前就存入银行卡里的钱,那妥妥的属于个人财产,到了离婚的时候,可不会参与到财产的分配当中去哟。 对于婚后通过继承或者赠与等方式获得的财产,如果明确规定了只归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不参与分配;要是没有明确规定只归一方,那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得按照共同财产来进行分配。 另外,如果银行卡里的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而产生了债务,在对财产进行分配的时候,就应该把债务情况考虑进去,然后相应地进行调整。 总而言之,离婚时银行卡里的钱到底该怎么分配,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得综合考虑财产的性质、来源等等这些因素哟。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涉及银行卡财产分配争议。小朱婚前存入银行卡的钱,小李认为应参与分配;婚后小朱获赠一笔钱,赠与人未明确只归小朱,小朱却称是个人财产;且双方银行卡有用于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在分配财产时如何考量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存入银行卡的钱属于其个人财产,依据法律,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小李主张分配无法律依据。 2、婚后小朱获赠的钱,因赠与人未明确只归一方,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朱称是个人财产不成立。 3、对于银行卡用于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分配财产时应考虑债务情况并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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