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离婚情形中,个人财产通常是无需进行分割的。
所谓个人财产,具体包含这样几种情况:其一,是夫妻当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从结婚开始就归属于这一方,与另一方无关;其二,是一方因为遭受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自然应归其个人所有;其三,是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某一方的财产,这种情况下,该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比如,像婚前购买的房产,从购买那一刻起,它就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婚后经过了一定时间,其性质也不会改变。 再如,一方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这也是其个人的劳动成果,属于个人财产。 然而,倘若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特殊约定,把某些原本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约定为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必须按照这个约定来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要判断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重点就在于该财产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个人财产范畴,同时还要看双方是否存在关于财产归属的约定。 如果符合个人财产范畴且没有特殊约定,就无需分割;如果有特殊约定,就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多年后准备离婚。小朱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小李认为房产经过多年应算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且小朱曾因工伤获赔一笔款项,小李也主张分割,而双方此前并无特殊财产约定。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购买的房产,依据法律规定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不应进行分割。 2、小朱因工伤获得的赔偿,属于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补偿,依法应归小朱个人所有,小李主张分割缺乏法律依据。 3、由于双方没有关于财产归属的特殊约定,所以应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财产归属,小朱的个人财产无需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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