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孩子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婚后要是一方的父母出资给子女买不动产,并且把产权登记在出资子女的名下,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这就可以当作只是对自己子女这一方的赠予,这样的不动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有约定,明确表示这所房屋是共同财产,那就按照他们的约定来。 在婚前呢,要是由一方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那毫无疑问属于这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用夫妻共同的财产去购买的房子,不管是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总而言之,判断给孩子买的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得综合考虑购房的时间、出资的情况以及双方有没有约定等这些因素。 比如,购房时间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视为个人财产;但要是有约定说这房子是共同的,那就按约定来。 婚前一方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肯定是个人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不管登记谁名下都是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小朱父母出资买不动产并登记在小朱名下,小朱认为是其个人财产,小李却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小静婚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胡提出应算共同财产。小丽和小胡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登记在小胡名下,小丽觉得应只归小胡。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情况,按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若无约定,应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 2、小静婚前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依法属于小静婚前个人财产,小胡主张共同财产无依据。 3、小丽和小胡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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