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证以后父母给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领证之后父母给的钱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得看具体的情形啦。
首先,如果父母明确地表示这钱是只赠与其中一方的,那这钱就属于个人财产啦,不会因为后来结婚了,婚姻关系持续着,就变成共同财产哦。 比如说,父母在给这笔钱的时候,特意说明了是给儿子或者女儿一个人的,那这钱就只归这一方所有啦。 其次呢,如果父母在给钱的时候没有明确说要赠与给谁,而在夫妻关系一直存续的过程中,这样的款项通常就会被看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啦,那它就属于共同财产啦。 不过呀,如果父母在赠钱的时候特别清楚地注明了这是借款,那这就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啦,婚后就得一起去偿还哦。 总之呢,判断父母给的钱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关键就在于父母在赠钱的时候具体的意思表示是什么啦。 只有弄清楚了这一点,才能准确地确定这笔钱的性质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领证后,小朱父母给了一笔钱。小朱父母给钱时未明确表示是给小朱一人还是给夫妻双方,小朱认为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小李则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父母明确表示这笔钱只赠与小朱一人,依据相关规定,该款项应属于小朱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变为共同财产。 2、由于小朱父母给钱时未明确赠与对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按照通常情形,这笔款项会被视作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从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若小朱父母注明此款项为借款,那么此款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后需夫妻共同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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