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婚内买的房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倘若没有特别的约定,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经济生活紧密相连,购房往往是家庭共同的行为。 然而,如果购买房屋的资金完全来源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房屋登记在这一方的个人名下,那么该房屋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体现了对个人财产权的尊重,只要能够明确资金的来源和归属。 若房屋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不管最终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反映了夫妻在购房过程中的共同参与和贡献,无论登记的形式如何,都不能改变房屋的共同财产性质。 另外,在购房时,如果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约定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来处理。 这强调了约定的法律效力,只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得到尊重和执行。 总之,婚内购买的房屋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的来源、房屋登记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因素。 这些因素相互关联,共同决定了房屋的财产性质,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小朱主张购房款是其个人财产且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应为个人财产,小丽则称双方共同出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无书面约定,就房屋产权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购房资金完全源于其个人财产,且房屋登记在其名下,依据相关规定,该房屋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 2、若小丽能证实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按照规定,此房屋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由于双方没有明确书面约定,不能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屋产权归属,需进一步查明资金来源等情况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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