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孩子名下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这所房屋是由某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并且登记在了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在通常情形下,这所房屋应当被认定为属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当面临离婚状况时,此房屋不会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进行分割。 因为法律出于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特殊保护,会将其视为未成年子女个人的财产。 2.假如这所房屋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然后登记在了未成年子女的名下,一般来讲,这就被视为是夫妻对未成年子女的一种赠与行为。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处理这所房屋的归属问题。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法院在进行判定时,通常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购房款的出资情况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各种因素,来进行综合性的判定。 一般不会直接草率地就将房屋判定归某一方所有,而是会在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基础之上,作出一个既合理又恰当的处理决定,以确保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损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就登记在未成年女儿小静名下的房屋归属产生争议。争议点在于该房屋若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以及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时,在离婚时该如何认定和分割。 案情分析: 1、若房屋是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小静名下,基于对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此房屋应认定为小静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畴。 2、若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后登记在小静名下,视为夫妻对小静的赠与。离婚时夫妻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购房款出资情况、对小静权益影响等因素判定,保障小静权益基础上作出合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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