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过户给儿媳离婚后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子过户给儿媳时,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这是赠与儿媳个人并且还附有条件(例如仅仅在婚姻存续期间才归她所有),通常情况下,在离婚之后是很难再要回来的。
《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当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了之后,赠与人一般是不可以撤销赠与的。 但是,如果出现了诸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法定的情形,那么赠与人就能够撤销赠与。 不过,要想把房子要回来,就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可以撤销的法定情形,并且还需要通过诉讼以及其他的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这个过程是比较复杂的,并且其中还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 总而言之,房子过户给儿媳之后,在离婚时想要要回来是有一定难度的,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综合的判断和处理。 比如,要仔细审查当初过户的相关文件和约定,看是否存在可以撤销赠与的潜在因素;同时,在面对可能的诉讼时,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要回房子的难度就会很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儿媳小丽,小朱将房子过户给了小丽,但未明确约定是赠与小丽个人且附有条件。后来小朱之子与小丽离婚,小朱想要回房子。小朱认为小丽在婚姻期间有对自己不敬的行为,想以此为理由要回房子,但小丽不同意。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房子过户后权利转移,若无特殊情况赠与人不可撤销赠与。 2、小朱若以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为由要回房子,必须有充分证据,目前小朱仅认为小丽有不敬行为,很难认定为法定撤销情形,要回房子存在很大难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