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房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男方购置房产并将女方名字写在房产证上时,这就意味着男方把房子赠予给了女方。
在没有事先特别约定的前提下,一般会把这所房屋认定为是双方共有的财产。 不过,要是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在买房的时候就明确约定了只是把名字登记在女方名下,实际上这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又或者存在其他一些特殊的约定,那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要是双方在购买房子的时候,没有对产权的归属等相关问题做出专门的约定,一旦遇到了纠纷,通常会依据实际的出资情况、双方内心的真实意愿等这些因素来综合考量房子到底归谁所有。 要是没办法清晰地分辨出到底是谁出的钱或者谁的意愿更强烈,那就很可能会认定为是双方共同拥有这所房子。 总而言之,关于房屋的最终归属问题,必须要结合实际的证据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等各个方面来进行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购置房产时将女友小丽名字写在房产证上。后两人感情破裂,在房产归属上产生争议。小朱称买房时曾口头约定只是借名登记,房子应为他个人财产。小丽则认为房产证有她名字,房子应归双方共有,双方均无确凿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 案情分析: 1、小朱将小丽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若无特殊约定,按常理可视为赠予,房子应为双方共有财产。 2、小朱虽称有口头约定,但没有确凿证据,难以证明房子为其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量出资情况等因素,若无明确结果,房子倾向于认定为双方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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