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民法典中离婚婚前房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在离婚时对于婚前房产的分割情况如下:
倘若这处房产是由一方在婚前一次性全款购置,并且房产登记的名字也仅为其个人,那么到了离婚的时候,这处房产就完全归属于该方个人,另一方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分割。 要是婚前的房产是由一方在婚前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婚后双方一起偿还贷款,而房产登记的名字是在付款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尝试进行协商处理。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就会判定该房产归付款方所有。 同时,付款方需要对另一方在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房产登记的名字是在双方名下,一般情况下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也就是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小朱婚前贷款购房,房产登记于小朱名下,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后二人感情破裂要离婚,对于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房子应归自己,小李觉得自己参与还贷应分得更多。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此房为小朱婚前贷款购买且登记于其名下。 2、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会判定房子归小朱。 3、但小朱需要对小李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产增值部分给予相应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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