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后能分割宅基地补偿款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后通常是不能对宅基地补偿款进行分割的。
这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独特的身份属性,它往往只归属于本集体组织的成员。
倘若该宅基地补偿款是因原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并且这些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房屋的补偿款就可以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比如,夫妻共同拥有的一套位于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迁,所得到的补偿款就属于这种情况,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配这部分补偿款。
然而,如果宅基地补偿款是单纯基于宅基地本身的补偿,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只限于本集体组织成员,所以一般不能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总之,在判断离婚后能否分割宅基地补偿款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宅基地的性质、补偿款的来源等。
只有全面、细致地分析这些因素,才能准确地确定是否可以对宅基地补偿款进行分割,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涉及到一笔宅基地补偿款的分割争议。小朱认为应分割,小李反对。该宅基地上有夫妻共同建造的房屋,后被拆迁获得补偿款,其中既有房屋补偿款也有宅基地本身补偿款,双方就整体补偿款是否能分割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若补偿款包含因夫妻共同房屋被拆迁所得的部分,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
2、若补偿款是单纯基于宅基地本身,因其身份属性特定,一般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综合判断各部分来源,以确定能否分割。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11: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