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卖了买新房离婚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拥有的房产,其本身就属于个人的财产范畴。
当这处房产被出售后,所获得的款项自然也依旧是个人财产。 用这笔出售婚前房产所得的款项去购买新房,倘若在房产登记环节将其登记在购买方的名下,通常情况下,这所新房会被视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在购房的过程中有明确的约定,表明这所新房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又或者在婚后双方共同承担了房贷还款等相关事宜,那么这种情况下,这所新房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面临离婚的情况时,对于这所新房的分割问题,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要是认定这所新房为个人财产,那么在其出售时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也会归属于个人所有;倘若认定这所新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进行处理,一般来说是平均分割,当然也可以根据双方在购房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等因素来进行合理的分配。 总而言之,核心要点就在于清晰地明确房产的性质以及相关的约定,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在离婚时的财产归属以及分割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前,小朱有一套房产并出售获得一笔款项。小朱用这笔钱购买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胡(小李的亲戚)称此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小朱和小李有共同生活开销间接用于房产。小朱不同意,后两人面临离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按购房时情况,登记在小朱名下且无其他约定,应视为小朱个人财产。 2、若小胡主张夫妻共同承担生活开销可视为对房产的投入,这涉及对投入性质的认定,若被认定为对房产的投入,则房产有成为共同财产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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