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的自建房离婚后可以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的自建房,通常来讲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
这里所说的婚前财产,指的是在结婚之前,夫妻当中的一方就已经拥有的财产。 像自建房这种情况,如果是在婚前由某一方出资建造而成,那么它的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明确地归属于这一方了。 不过,如果自建房是在婚后对婚前的房屋进行了翻建、扩建或者加建等一系列行为,那么在此过程中增加的那部分通常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有权利主张对这部分增加的财产进行分割的。 总而言之,要判断婚前自建房在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关键就在于该房屋的取得时间是什么时候,以及在婚后是否有对其进行过共同的投入等相关情况。 比如说,如果只是在婚前建造完成,婚后没有任何关于该房屋的共同投入行为,那么它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但要是婚后有对其进行了翻建等共同投入行为,增加的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进行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小朱婚前有一座自建房。离婚时,小朱认为该自建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小李则称婚后有对房屋进行加建投入,加建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自建房仅为婚前建造完成,婚后无共同投入,按照法律规定,此房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2、若小李能举证婚后对房屋有加建等共同投入行为,那么加建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李有权主张在离婚时对这部分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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