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一方获得的赠与是共同财产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婚姻存续期间,要是一方获得了赠与。
倘若这份赠与明确地表明只归这一方所有,那它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没有明确表明只归一方,那就会被当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有这样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的期间内所得到的财产,除了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之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在赠与合同里,如果确定了只归某一方的财产,那它就属于夫妻中的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比如说,有一方的父母在婚后出资给这方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这方的子女,那么这套房产就毫无疑问地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可要是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这一方,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在婚姻期间,一方获得的赠与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关键就在于赠与合同中有没有明确地表明只归一方的约定。 要是有明确约定,那就是个人财产;要是没有明确约定,那就是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的父母在他们婚后出资买了一套房。小朱认为父母明确表示房子只赠与自己,应是个人财产。但小李觉得没有书面明确表示只赠与小朱一人,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财产,若赠与明确表明只归一方则为个人财产。 2、小朱父母虽表示只赠与小朱,但无书面明确证据,按法律若无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此房产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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