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自己全款买的车是个人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倘若个人通过全款的方式购置了一辆车辆,通常来讲,这辆车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明确指出,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就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一方因遭受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因工伤获得的赔偿等;以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切地写明只归一方的财产等,这些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畴。 当自己以全款的方式购买车辆时,所使用的款项全部源自于个人,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出资参与,并且车辆的登记名字也是在自己名下,在这种通常的情形下,会将其认定为个人财产。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婚后夫妻双方有约定该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它就不再仅仅是个人财产;又或者能够证明购买车辆的资金部分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也可能不会将其认定为个人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自己的钱全款购置了一辆车,登记在自己名下。小胡认为这是小朱的个人财产,但小丽觉得若小朱不能证明资金完全来自个人,可能不属于个人财产,小静也认为如果夫妻有约定该车为共同财产则不应为小朱个人财产,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如果小朱能证明购车款完全是个人资金,且无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按民法典规定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若小朱无法证明资金来源,或夫妻双方有约定该车为共同财产,那么这辆车就不能简单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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