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将房子过户给另一方离婚后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这样的规定:当夫妻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时,倘若其中一方把房产过户给了另一方,通常情况下,这会被视作是对另一方的一种赠与行为。
倘若这一赠与行为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并且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后续离婚的情形下,该房产就应当归属于受赠的那一方。 比如说,丈夫将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过户给妻子,且没有约定其他情况,那么在离婚时,这处房产就自然归妻子所有。 但要是双方在进行房产赠与的时候,事先约定了一些条件,像规定在某些特定条件达成之后,房产才归另一方所有,又或者明确表明在离婚的时候,房产需要返还给原赠与方等。 如此一来,在离婚时,就必须依据双方所约定的内容来确定房产的最终归属。 总而言之,判断的关键就在于准确分辨赠与行为的性质,以及确定双方是否有相关的约定。 倘若双方对于房产的归属问题产生了争议,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的途径来进行解决,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朱婚前有一处房产,婚后小朱将该房产过户给了小李,未附加任何条件。后来二人感情破裂要离婚,小胡作为小朱的朋友,称房产过户有隐情,应归小朱,小朱遂主张房产所有权,而小李认为这是合法赠与,房产应归自己,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将婚前房产婚后过户给小李且无附加条件,按照法律规定这属于赠与行为。 2、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这种赠与是合法有效的,所以在离婚时该房产应归小李所有。小朱朋友称有隐情,但无证据表明存在特殊约定时,不能改变房产的归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