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判决不满可以再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离婚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就不可以针对相同的离婚事宜去提起诉讼。
不过,要是出现了全新的事实以及理由,并且这些事实和理由足够有力能够推翻原先的判决,那么就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的六个月时间内,向更高一级的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 比如说,在当初作出判决的时候,有些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被发现,而在离婚之后才得以知晓,像这种情形就能够针对该财产的分割问题单独去提起诉讼。 这里要特别留意的是,再审申请并不一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仔细的审查和慎重的判断。 倘若对于离婚判决的执行存在不同意见或者疑问,那就可以另外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类的相关请求。 总之,在涉及离婚判决相关的事宜时,每一个步骤和环节都需要谨慎对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经法院判决离婚。判决生效后,小胡发现小朱和小李存在未被判决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于是小胡以小丽的名义(假设存在特殊关联情况)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该财产,小朱认为判决已生效不应再受理。争议点在于未被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在判决生效后起诉重新分割。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若存在新的事实与理由足以推翻原判决,如本案未被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起诉重新分割的。 2、法院会对小胡提供的情况进行审查,虽然存在可起诉的情况,但并不意味着必然会支持小胡以小丽名义提出的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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