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赠与第三者东西能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婚内赠与第三者的财物通常是可以要回的。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意味着一方不能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否则就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比如,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就把家里的存款或者贵重物品送给了第三者,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妻子有权请求撤销该赠与行为。 不过,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需要注意。 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了第三者,并且第三者已经善意取得了该财产,那么一般就不能再要回了。 所谓善意取得,就是说第三者在取得财产的时候,并不知晓也不应当知晓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他还支付了合理的对价。 例如,第三者以市场价格购买了丈夫赠与的房产,并且在交易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要求第三者返还房产。 总之,在处理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的问题时,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要回。 如果对此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避免因为不懂法律而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婚姻期间,未经小李同意将家中一笔数额较大的存款赠与小胡。小李发现后要求小胡返还,小胡拒绝。小胡称自己不知道这是小朱夫妻共同财产,且自己已将部分钱款用于生活开销。 案情分析: 1、小朱擅自赠与共同财产给小胡,属于无权处分。按法律规定,小李有权请求撤销该赠与行为。 2、小胡称不知是共同财产且已使用部分钱款,但她未支付合理对价,不构成善意取得,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返还。不过若小胡能证明自己确为善意取得,则无需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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