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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内给子女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子女购买的房子,通常情况下是不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
倘若明确约定了该房屋是专门赠与给子女个人的,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此房屋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范畴,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任何关系。
比如,在购房合同或者相关的赠与文书中清晰地写明了是只赠与给子女个人,这种情况下房屋的归属就很明确。
然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只是赠与给子女个人,仅仅通过房产登记等相关情况难以确切判断赠与对象到底是子女个人还是夫妻双方时,一般会被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这样一来,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总之,判断婚内给子女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并且这个意思表示仅仅是指向子女个人的。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疑问,为了在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中能够明确财产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妥善保留相关的购买凭证、赠与协议等证据。
这些证据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有力地支持一方对于房屋归属的主张。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女儿小静购买了一套房子。后来小朱和小李感情破裂面临离婚,小胡是小朱的律师,他认为购房时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小静个人,所以房子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小丽是小李的律师,她指出房子登记在小静名下就表明是赠与小静个人的,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如小胡所说,无明确只赠与小静个人的约定,仅依据房产登记难以判断赠与对象是小静个人还是夫妻双方时,按照规定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像小丽主张的,房子登记在小静名下就认定为只赠与小静个人,缺乏足够依据,关键还在于是否有明确只赠与小静个人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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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9: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