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在夫妻一人名下可以单独卖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倘若房子的产权仅登记在夫妻中的一人名下,然而此房屋实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仅仅只进行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操作,倘若未经另一方的同意,通常是不可以单独将其卖掉的。
这是因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是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的。 不过,倘若存在第三人有充分的理由去相信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这个人是拥有处分权的,就好比购买方是处于善意的状态,并且也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同时也办理好了不动产的登记手续,在这样的情形下,该笔交易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有效的。 所以,要是想要单独卖掉房子的话,就必须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倘若另一方是同意的,那么就可以直接进行交易;但倘若另一方是不同意的,那就需要格外谨慎地去处理这件事情,一定要避免因为擅自进行交易而引发各种纠纷。 比如说,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先与另一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以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有一套房子,产权只登记在小朱名下,但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未征得小李同意就把房子卖给了小胡。小胡出于善意,支付了合理价款且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小李发现后,认为小朱无权单独卖房,与小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小朱单独卖房未得小李同意存在不妥。 2、小胡若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善意、支付合理价款、办理登记手续,此交易可能被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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