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独所有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那套单独所有的房产是在婚前就购置好了的,并且已经登记在了某一方的名下,一般情况下,就会被认定为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这种房产是不会被进行分割的。 比如说,男方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他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要求分割。 要是这栋房产是在婚后才购买的,虽然登记在了一方的名下,可它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通常是由夫妻双方先进行协议分割。 要是双方协商不成,那就得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例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那么这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时双方无法就分割达成一致,法院就会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如何分割。 假如一方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这栋房产是用他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也仅仅是登记在了他自己的名下,那么他就可以主张这栋房产是他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予分割。 比如,女方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证据,来证明购房款是她婚前的存款,从而主张该房产为她的个人财产。 总之,对于单独所有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妥善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小朱婚前独自出资购买一套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后二人离婚,小胡作为小李的律师,认为房子应分割。小朱拿出购房合同等证据称是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小丽作为法官,需对此作出判定。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充分证明购房款为婚前个人积蓄,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依据法律,此房应为小朱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 2、若小朱证据不足,房子虽是婚前购买登记在小朱名下,但婚后存在共同还贷等情况,就需综合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如何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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