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处于分居状态这段时间里呀,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一般还是由夫妻双方一同来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呢。
从原则层面来讲呢,对于那些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双方在处理权上是平等的。 不过呀,如果夫妻双方针对财产的处理事先有了约定,那就得按照他们的约定来啦。 要是没有约定的话呢,要是其中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擅自去处分共同财产,一般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行为哦,不过这里有个特殊情况,那就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话,那就另当别论啦。 在分居期间所产生的一些收益呀,像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之类的,通常也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呢。 比如说呀,夫妻在分居期间去购买了股票,那随着股票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哦。 总而言之呢,在分居期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该遵循平等协商以及约定优先的原则,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呀。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处于分居状态。小朱未经小丽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购买的股票出售,股票出售后价格上涨。小李以善意第三人的身份购得股票。小丽知晓后,认为小朱的行为无效,要求小李归还股票或赔偿差价,从而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未经小丽同意出售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特殊情况一般认定为无效行为。 2、小李作为第三人,若为善意取得股票,则其取得行为有效,小丽不能直接要求小李归还股票或赔偿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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