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只有一套房子可以给子女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个情境中,当仅有一套房子存在时,是具备约定给子女的可能性的。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友好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把房产当作一份礼物赠与给子女。 在这种情形下,务必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让房产名正言顺地登记在子女的名下,以确保子女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但倘若双方无法就房产的归属问题达成一致,此时法院通常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一般而言,会充分考虑房屋的来源情况,比如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置,以及双方各自的居住需求等因素。 倘若该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并且双方都有出资,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屋由其中一方居住使用,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额度的经济补偿,而不会直接将房屋毫无条件地给予子女。 总之,在离婚时对于仅有一套的房子如何处理给子女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确定,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仅有一套房子。小朱想把房子约定给子女,小李不同意。小朱认为这是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来赠与子女的,小李觉得应考虑更多因素。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需依据房屋来源、居住需求等因素判决。 案情分析: 1、若夫妻协商一致将房产赠与子女并办理变更登记,子女可合法拥有房产。 2、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综合房屋来源、双方居住需求等因素判决,若婚后购买且双方出资,可能判决一方居住使用并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而非直接给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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